买到假的珠宝怎么进行索赔?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1-10 13:36) 点击:37 |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除了天然宝石和人工宝石外,珠宝的概念应该扩大包含到金、银、首饰等。经营这些物品的行业统称为“珠宝行业”。 网友咨询: 买到假的珠宝怎么进行索赔? 律师解答: 1、购买珠宝时,保留相关的购买凭证和发票,以此来证明购买珠宝的事实。换句话说,就是有明确的维权对象或者是索赔对象。 2、需要找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来检验,出具检验报告,证明这是一件假货。 3、凭借购买凭证和检查报告,和店家协商,以商家存在欺诈之嫌,要求商家退一赔三,看是否同意退款或者赔偿损失。 4、店家拒绝赔偿,可以选择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一般都会受理这类案件,并且进行处理。 5、协调的结果不满意的话,后面还可以走法律程序,进行民事诉讼。 律师补充: 消费者可将收集到店家销售假货的证据提交给工商主管部门或者公安局,因为售假是违反刑法的行为,这些公权力机关都可以受理的。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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